我校与州保险公司签定了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及附加住院医疗保险合同(含教职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根据协议,参保时间:2008年9月1日—2009年8月31日。
2.现州保险公司在姑咱镇成立了代办点,我校教职工和学生凡是参加了以上保险的,在保险期内发生了保险索赔,请到代办点办理索赔。索赔金额小于1000元的立即按规定赔付,金额大于1000元并达成的赔偿协议者,将所需单据交代办点,由代办点的工作人员到州保险公司审核后,再另通知领取赔付金额。
地点:姑咱镇黑日村甘孜州中国人财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姑咱代办点(加油站对面往姑咱方向100米左右)
因本月情况特殊,涉及到毕业生离校,计财处特与保险公司协商好了,本月报帐时间调整为:2009年6月22日、23日。请各系(部)务必通知到同学们。
3.凡发生了意外伤害及住院医疗的师生员工,请在24小时内电话向保险公司报案,免费服务热线号码:95518(全国通用),或州保险公司办公室业务电话:2825427; 姑咱镇代办点电话2858899。若未及时报案,保险公司不予赔付。
4、索赔报帐时需准备:出院证、医院有效发票、双处方(教职工可用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系部证明及个人申请。
5.教职工住院医疗后,可凭在医保中心报销后的清单到保险公司按规定申请索赔,索赔报帐时需准备:出院证、医院有效发票、双处方、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证明及个人申请。
特此通知!
四川民族学院计财处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