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民族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规定,经各班评议,各二级学院审核公示,学生处复核,认定为一般困难学生1905人,认定为困难学生2418人,认定为特别困难学生1845人,共认定2023-2024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6168人。
现对拟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间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2023年10月8日前向学生处反映,对认定过程有异议,请于2023年10月8日前向纪委办公室反映,过时不再受理。
公示时间:2023年9月26日—2023年10月8日
监督电话:
0836-2856171(纪委办公室)
0836-2859528(学生处)
附件:
四川民族学院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汇总表
四川民族学院学生处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