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民族学院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四川民族学院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考评办法》,经本人申请,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现将报名资格审核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7月4日至7月6日)。
序号 |
考生姓名 |
原本科毕业学校 |
原本科在校专业必修课程平均成绩 |
毕业时间 |
是否进入面试 |
1 |
杨尖卓尕 |
四川民族学院 |
80.28 |
2021.06.30 |
是 |
2 |
李舒红 |
四川民族学院 |
81.99 |
2021.06.30 |
是 |
3 |
扎西拉忠 |
四川民族学院 |
85.67 |
2023.06.30 |
是 |
公示期结束后,请各位考生提前在手机端下载安装“腾讯会议”客户端,于7月6日10:00点,准时参加网络远程面试。面试期间,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腾讯会议号、密码通过手机短信方式发送。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向招生就业处实名反映(联系电话:0836-2856805)。
监督电话(学校纪委办公室:0836-2856171)。
招生就业处
2023年7月4日